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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省國土資源廳在教育實踐活動中,開展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徵地拆遷行為專項行動,對各地徵地拆遷情況進行抽查,嚴格規範徵地拆遷程序,確保群眾合法權益不受損害。
  專項行動啟動後,省國土廳聯合監察、住建和政府法制部門,組成多個檢查組,採取查看現場、走訪徵遷戶等方式,對淮北、宿州、淮南、六安、宣城、蕪湖、安慶、馬鞍山等8市徵地拆遷情況進行抽查。檢查結果顯示,各地能嚴格執行中央和我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,全省徵遷形勢總體平穩。自2011年至今年10月底,全省查處集體土地上違法違規徵地拆遷行為項目69個,處理有關責任人50人。
  各地嚴格補償標準,規範徵遷程序,積極化解矛盾糾紛。宿州市按不低於安置房屋總面積5%的比例配建商業用房,產權歸農民集體所有,收益用於補貼安置農民的物業、社保等。宣城、馬鞍山、滁州等地堅持拆建同步,儘量讓拆遷戶在18個月過渡期內得以安置,降低過渡安置成本,消除被徵遷戶後顧之憂。亳州市在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時,對群眾支持率低於85%的項目暫緩或停止征收。蕪湖市開通房屋征收網,實行政民互動,促進徵地拆遷和補償安置信息公開,有效維護了群眾合法權益。(汪國梁)標簽:徵地拆遷 國土資源廳 違法違規徵地編輯:付剛  (原標題:國土資源廳 多措並舉化解徵地拆遷矛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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